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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中市东方驾校管理制度
时间:2015-6-2 作者:东方驾校  来源:本站原创  点击数:

 

巴中市东方驾校管理制度

 

诚信承诺制度 

 

为全面提高学校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准,树立“诚信为本、信誉至上”的驾培风尚,弘扬学校文化,善待学员,维护学校声誉,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,制定本制度。

    1、按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顺序、内容、时间培训,保证培训质量。

    2、按收费许可证上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。   

    3、训练中保证学员的安全操作,防止人员伤害。   

    4、文明教学,尊重学员的人格,不侮辱、歧视学员。

    5、如实填写驾驶培训记录和教学日志,不弄虚作假。

    6、允许学员选择或调换教练员。

    7、允许学员选择培训时间。

    8、保证教练车技术状况良好,车容车貌整洁。

    9、廉洁施教,严禁收取学员的钱物或参加学员的宴请。

    10、保证通勤班车出车率,安全正点接送学员。

    11、推行“三优”服务理念:优质的服务、优质的教学、优质的管理。     

12、四项承诺:违规收费可举报,学时不够可拒考,学不满意可换车,考不及格可续学。   

    

教学管理制度

 

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管理,规范教学行为,提高教学质量,根据交通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    1、执行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

    (1)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、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。   

    (2)坚持领导查课制度,学校主要领导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授课情况,分管教学的领导每月至少要查课两次,教研室领导至少每周查一次,检查教学大纲落实情况,查课后要认真填写查课记录。     

    (3)教员不得擅自调课,确需调课的,调整内容在一个教学单元内的由教务处领导批准,调整内容在两个教学单元以上的由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。

    (4)教员实行备课试讲制度,教员按照教学大纲编写教案,

其中学校新聘教员必须进行试讲备课,合格后上岗执教。

    (5)学员补课的规定,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,达不到规定学时不准参加结业考试,不得报考驾驶证。

    2、实施计划管理

(1)教务处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的教学实施计划,上报给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实施。

(2)驾驶操作训练教学计划分两类,一是正常班的单车教学实施计划,二是预约班的单人教学实施计划。

    (3)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。各队长、组长也应加强对所属教员的督促检查。

    3、执行教学日志管理    .

    (1)教学日志是考核学员每日培训内容、学习项目和学时的凭证。

    (2)教学日志记载学员培训的日期、内容、项目、学时及培训评语,每日培训后由教练员和学员共同填写教学日志,并签字。

    (3)学校的领导及各队长、组长经常检查(每周至少一次)教学日志填写情况。     

    (4)训练结束后将教学日志存入学员档案。

    4、执行驾驶培训记录管理

    (1)驾驶培训记录是考核学员培训单科学时和总学时的凭证。

    (2)认真填写培训记录。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,由教员在培训记录上填写培训学时,然后按照先学员后教员的顺序签名,教务部门签名后,加盖学校印章。    

    (3)教务部门持驾驶培训记录到运管部门审核后,凭驾驶培训记录及相关手续到车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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