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对学员学籍的管理,维护教学程序,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,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制度,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:
1、要服从机动车教练员的教育与管理,严格执行学校安排的教学计划,认真学习相关课程。
2、在教练员的示范指导下,学员必须按操作程序、规范、标准进行操作,对不听从指导、任意操作者,可暂停学习。
3、爱护车辆及备品,不得故意损坏。出车前和收车后主动维护和清洁车辆。
4、学习期间严禁饮酒、打闹、玩扑克、打麻将以及谩骂行人,不得随意向车外抛东西,不得具有挑逗行为。
5、驾车时不准吸烟、戴色镜、赤足、穿拖鞋、高跟鞋和超短裙等进行操作,不得接听手机和MP3。
6、不准扒车、跳车,必须在车辆停稳后,按要求依次下车,防止发生事故。遵守安全操作规程,不得私自发动和移动车辆。
7、建立正常的师生关系,.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,不准向教练员赠送任何礼品。
8、严格遵守教学时间,不得迟到、早退、旷课,有事要请假,累计旷课五天以上者要进行批评或处分。
9、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和教学目志。
10、学员应积极向学校反映在教学、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。